“我们太无聊了,所以出外闲逛。”
行动管制令期间,警方展开设路障与检查行动的目的,是要劝告公众在家中,协助遏止新型冠状病毒疫情蔓延,但仍有公众对于管制令的指示不屑一顾,午夜时分仍出外,警方被迫依法将他们拘捕。
过去12小时内,共有15人分别在雪兰莪州八打灵再也地区的北巴生谷大道、新巴生谷大道、PJS6区、PJU1区与迪沙孟达里,被警方拘捕。
其中3名在阿拉白沙罗PJU1/41B路被捕的男子,给予的理由竟是无所事事,只是在午夜时分骑摩托车四处游荡而已。
八打灵再也警区主任聂扎尼助理总监发表声明公布案情时表示,这15人违反1988年预防与控制传染病法令第3(1)条文,而被拘押,目前,他们在该法令第7(1)条文下接受调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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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旦罪名成立,可被判罚款不超过1000令吉、监禁不超过6个月,或两者兼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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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方劝告公众遵守行动管制令,勿轻视此事,除非有重要事项,否则留在家中。
“警方希望,遵守该管制令的指示可达标9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