希盟主席理事会认为,过渡首相敦马哈迪首相宣布召开国会特别会议遴选新任首相的做法,如同挑战国家元首的权利与权力。
理事会认为,根据联邦宪法40(2)(a),委任首相的权力是国家元首的权力,过渡首相敦马哈迪不该在国家元首做任何决定之前,做任何宣布。
- Advertisement -
“国家元首将就此事与马来统治者开会商讨此事,各造受促在此事件上尊重国家元首的权力与权利。”
在过度首相敦马哈迪宣布下周一召开国会特别会议后,希盟主席理事会召开紧急会议商讨此事。
这项会议是于今晚9时在八打灵再也颐思殿酒店召开,在约11时陆续见到领袖离开。
各成员党的党魁包括人民公正党主席拿督斯里安华与担任党顾问的妻子拿督斯里旺阿兹沙、民主行动党资深元老林吉祥、全国主席陈国伟、署理主席哥宾星、副主席古拉、秘书长林冠英、全国组织秘书陆兆福、国家诚信党主席莫哈末沙布,副主席慕扎希、总秘书哈达南里、卡立沙末公、正党副主席希维尔、总秘书赛夫丁等皆出席这项会议,但他们皆拒绝发言。
公正党通讯主任法米较后向记者表示,今晚的会议没有谈及联合政府的课题。
- Advertisement -
“我们立场由始至终是一致,遵守希盟宣言,最重要是尊重统治者的权力及决定,我们无需操之过急。”
他说,身为过渡首相的马哈迪召开国会的宣布违反了国会常规。
他也说,希盟至今尚未接获国会通知下周一开会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