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广东严打涉野生动物违法行为。
广东省公安厅严打涉野生动物违法行为,它于周三(26日)发布通告,将7类涉及野生动物的违法行为,作为公安机关的打击重点。
该通告指出,有关违法行为是包括非法收购、运输、出售野生动物及其制品等,以及通告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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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告指出,公安机关将打击非法杀害国家重点保护的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的行为;打击非法狩猎行为,如违反狩猎法规,在禁猎区、禁猎期使用枪枝、爆炸物、毒药、电击、猎夹等工具、方式狩猎,破坏野生动物资源;打击非法收购、运输、出售野生动物及其制品的行为。
此外,打击为非法出售、购买野生动物及其制品提供交易服务的行为;禁止食用、走私珍贵动物及其制品;打击非法处置因防疫、检疫需要被依法处理的野生动物及其制品的行为。
通告指出,以上7类行为,构成犯罪的,将从严追究刑事责任;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按照《治安管理处罚法》有关规定从严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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