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湖州市南浔区人民法院周日(9日)就该省首宗涉疫情居家隔离人员妨害公务案,进行公开审理及宣判,一名王姓男子被指在居家隔离期间,擅自外出、拒绝配合警员执法,以妨害公务罪,判有期徒刑9个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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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发于上周日(2日)上午,南浔区旧馆镇工作人员上门进行疫情防控巡查时,发现本应居家隔离的王男擅自外出,遂要求他返回住所,惟他不听劝告,过程中更攻击前来协助的警员,抓伤对方的脸部、颈部,当天即被刑拘。
至周四(6日),南浔区人民检察院对王男作出逮捕决定,并于周日以涉嫌妨害公务罪向南浔区人民法院提起公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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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院认为,王男在疫情防控期间,以暴力方法阻碍人民警察依法执行职务,且暴力袭击正在依法执行职务的警察,其行为已构成妨害公务罪,并依法从重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