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首相拿督斯里纳吉到法庭出席其夫人拿汀斯里罗斯玛太阳能贪污案的第二天审讯,却被法官勒令离开。
罗斯玛面对的砂拉越乡区学校太阳能计划贪污案,尽管纳吉周四无需出席本身的案件审讯,但爱妻心切的他特别前来法庭,出席妻子案件的审讯。
不过,在阿末阿克兰副检察司的反对下,高庭法官莫哈末再尼玛兹兰勒令纳吉离庭。
阿末阿克兰表示,此前反贪会曾就此案向纳吉录取口供,意味着后者是本案一名潜在的证人。
他说,反贪会在调查阶段曾向纳吉录取口供,他可能成为证人,因此不认为对方现在适合出庭聆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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另外,Jepak Holding有限公司董事经理赛迪阿邦三苏丁的私人司机三苏礼查受传召出庭供证时,告诉法庭如何受指示把钱放入两个绿色的背包。
他说,在这之前,他被指示到靠近默拉华蒂花园的住处接上司,过后再被指示购买两个背包,各价值45令吉。
他表示,在抵达端姑路一家银行后,他被指示把包装在纸袋内的钱放入背包里,再前往大使路一间住宅。
三苏礼查是罗斯玛太阳能贪污案的第4名证人。
罗斯玛是于2018年11月15日在地庭面对2项控罪,涉嫌在砂拉越369所乡区学校太阳能供应合约上,分别索取1亿8750万令吉的贿赂金,以及收取150万令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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之后她也在2019年4月10日,加控一项罪名,即在上述合约中,收取500万令吉贿赂金。
面对这3项罪名,罗斯玛皆否认有罪。
上述行为触犯《2009年反贪污委员会法令》第16(a)(A)条文,可在相同法令第24(1)条文下被定罪。一旦罪成,可被判坐牢20年,以及罚款不少于贿赂金的5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