尽管吉隆坡高庭早前承认《国安法令》禁保释乃是违宪,唯周三审理淡米尔之虎案被告之一,即甲州牙力州议员沙米纳登的案件时,仍驳回其保外候审的申请。
法官阿末沙里尔今日(29日)在庭上,驳回沙米的保释申请。
此前,阿末沙里尔认同另一高庭法官纳兹兰的裁决,指国安法令禁止保释的规定违宪,并认为,涉嫌恐怖主义的国安法令扣留者仍然有权申请保释。
沙米纳登也是甲州行政议员,他因为卷入淡米尔之虎案件,遭警方援引《国安法令》扣留,随后在去年11月与另11名嫌犯分别被控。
沙米虽否认有罪,惟法庭不允准他保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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去年11月,法官纳兹兰裁决《国安法令》禁止保释的规定,即该法令第13条文因篡夺法庭批准保释的权利而无效。
《国安法令》第13条文阐明,禁止法庭允准恐怖主义嫌犯获得保释。
不过,纳兹兰当时裁定,这项规定违反司法、立法和行政三权分立原则,同时也谕令地庭审理沙米纳登的保释申请,案件随后移至高庭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