槟州卫生局主任阿斯玛雅妮指出,在我国所有经过包装的食品,都必须贴上马来文版标签,给予进口食品则允许马来文版标签或英文版标签。
阿斯玛雅妮也表示,她不曾针对包装食品需要贴上标签一事,向媒体做出任何正式声明。她指出,一些本地华文报章于本月10日报道,槟州卫生局指示家庭式年饼需要贴上标签一事,该部没有发出相关申明。
槟州卫生局通过食品监控局管理在1983年食品法令及1985年食品法规条例下,确保市面上所有售卖的食品必须贴上标签及没有混淆消费者。
她于周四早上发文告指,在标签中必须拥有6项说明,这包括了食品名字、食品用料、制作商名字、制作商地址、食品净重及食品内是否含有致敏用料。
她指出,只有2种包装食品不需要标签,分别是当购买者在场时,食品需要当场秤、算及包装的食物;另一种则是容易损坏,并在购买者要求的份量下进行包装的食品,如椰浆饭及炸香蕉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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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槟州卫生局会时常针对包装食品贴上标签一事展开突击行动,尤其是在佳节期间,以确保所有世面上售卖的包装食品符合相关的食品条例,同时不会危害消费者健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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她说,任何消费者食品安全问题可联络槟州卫生局04-2555333或食品监控局04-2625533,或查询卫生部网站moh.spab.gov.my。