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首相拿督斯里纳吉SRC国际公司案件本周三被告自辩环节进入第5天,主控官总检察长丹斯里汤米汤姆斯针对7个涉及SRC决策的文件进行盘问,并提出SRC在还没有委任董事前,就存在向退休基金局申请贷款的文件。
因此汤米汤姆斯主张,有关决策是纳吉个人决定,因为7个文件或决策都是在SRC董事会成员于2011年8月1日受委前作出的决定,这是事实。他是在盘问期间,向纳吉确认了有关文件日期后,提出该疑点。
汤米汤姆斯指出,7个标注为P356、P15、P364、P366、P368、P370和P372的文件,内容包括成立SRC建议、SRC公司章程文件、聂法依沙作为SRC时任董事经理向退休基金局申请39亿5000万令吉贷款、与聂法依沙的电邮与回复、以及涉及10亿令吉和20亿令吉的贷款建议。
针对汤米汤姆斯指董事会成员是在8月1日才受委一事,纳吉回应时也说,这可能是由董事会建议,他还需要进一步确认,但他肯定正式委任日期是在8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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汤米汤姆斯稍后指出,纳吉多次提及他身为SRC顾问局主席的角色,SRC是聆听顾问局建议,但是何以这7个文件在董事会还没有成立之前就出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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纳吉说,应该是涉及SRC前首席执行员。汤米汤姆斯指出,所有决策都是纳吉的指示,但纳吉不认同该说法。
此外,纳吉也否认汤米汤姆斯主张,SRC是首相公司的说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