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副首相拿督斯里阿末扎希博士和其妻子拿汀斯里哈米达及一名前特别事务官,一共拥有20辆汽车及摩托车,其中不乏豪华车包括宝马320i (A)、奥迪Q7和马赛地CLS 350,以及其中大部分的车牌号码是38。
48岁的陆路交通局助理主任查哈鲁丁告诉高庭,他们所拥有的汽车还包括丰田Vellfire、凌志LX 460、丰田陆地巡洋舰、本田奥德赛和克莱斯勒吉普牧马人。
扎希夫妇所拥有的摩托车是2辆哈雷戴维森车型、2辆杜卡迪、2辆宝马、1辆川崎及1辆本田C100。
扎希被控挪用健康思维基金的案件,今天进入第6天审讯。
控方第10位证人查哈鲁丁是参照扎希夫妇为所有汽车和摩托车,一年支付3万5726令吉80仙路税的信息文件供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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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在主控官李敬发副检察司的引导下,读出书面证词时说:“我参照SAB 38 M汽车(凌志)的信息文件,我证实这辆车的路税是5900令吉80仙。
“我参照SAB 38 A汽车(丰田陆地巡洋舰)的信息文件,我证实这辆车的路税是4366令吉80仙。”
证人逐一读出这些车的详细信息和保险,其中的19辆汽车和摩托车是注册在扎希夫妇名下,其中一辆汽车则是注册在扎希时任特别事务官拿督祖哈里名下。
李敬发询问证人,这些车是不是私人所有,证人回答说:“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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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敬发:对于你所参照的车辆详细信息文件和保险,这些信息是否已经是更新至调查日?
查哈鲁丁:是。
此案将于明天续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