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首相拿督斯里纳吉涉及SRC国际公司案件进入自辩阶段,纳吉代表律师丹斯里沙菲宜呈开案陈词,称法庭给予的自辩准备期限不充足。
纳吉涉及的SRC国际公司3项刑事失信、1项滥权和3项洗钱案周一进入自辩阶段,沙菲宜在纳吉进入证人栏进行自辩前,先向法庭读出16页的开案陈词,指尽管控方呈66名证人,但碍于时间紧迫,辩方只能访问当中的7人。
他说,高庭是在今年11月11日做出表面罪名成立的裁决,并择定于12月3日进入自辩阶段,但期间他和他的当事人(纳吉)仍有其他案件要处理,因此向高庭提出自辩审讯展延的申请。
“不过,高庭于11月15日驳回了我们的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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沙菲宜在开案陈词中表示,纳吉在SRC国际公司中不存在个人利益,所有的决定都是以人民利益为先。
他说,纳吉为了发展第十大马计划与新能源政策所鉴定的关键领域,联邦政府才允许公务员退休基金局(KWAP)提供低息贷款予SRC国际公司。
沙菲宜花了近45分钟读出开案陈词,过后纳吉进入证人栏,开始他的自辩简介。
没带身份证 高庭允纳吉续供证
纳吉未带身份证出庭,高庭允准纳吉继续供证。
纳吉上午10时30分,在辩护律师沙菲宜结束开案陈词后,进入证人栏准备供证。不过,当法庭在要求纳吉出示身份证进行核对时,纳吉却告知本身并未携带身份证。
他也表示,基于“安全”问题,无法在庭内读出他的身份证字号。
无论如何,高庭法官纳兹兰允许纳吉进入证人栏,而纳吉在进入证人栏后以英语和国语宣誓,开始他的自辩阶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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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外,沙菲宜向法庭表示,基于纳吉的身份,他只会以国语做回答。
“基于纳吉的身份,无论是在自辩或控辩双方的提问环节,他会以国语做回答。”
他也提及,纳吉的自辩书厚达240页,当中包含逾300道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