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庭周五判决,因涉及“淡米尔之虎”恐怖组织企图难大马复兴活动,而被拘留的民主行动党马六甲牙力州议员沙米纳丹,可向地方法庭提出保释申请。
高庭周五对沙米纳丹作出的判决,也关系到另11名被指涉及“淡米尔之虎”复兴活动的被告;这11名国安法下被捕的人士,一律不允许保外候审。
34岁沙米纳丹是掌管甲州团结、人力资源及消费人事务的行政议员,他是于今年10月10日在2012年国家安全罪行(特别措施)法令(SOSMA)下被扣捕。
高庭法官莫哈末纳兹南嘉沙里说,根据该法令第13条文,指安全罪下被提控的人士不得保外候审,违反三权分立原则。
法官指出,这项条文已违宪,妨碍授权法官批准或拒绝保释的决定。
- Advertisement -
根据该法令第13(1)条文,任可人被控后不得被保释。
沙米纳丹的代表律师是蓝卡巴星,主控官是莫哈末依斯甘达阿末副检察司。
现年34岁的沙米纳丹、60岁龙城州议员古纳瑟卡兰与38岁的企业高层詹德鲁,于10月29日在马六甲地庭,被控在2018年11月28日晚上8时30分至10时50分,在马六甲州爱极乐高原乌达玛路的卡斯杜力礼堂,出席一项支持“淡米尔之虎”恐怖组织的活动,抵触刑事法典第130JB(1)(a)条文。
- Advertisement -
沙米纳丹也同时面对另一控状,指他于10月10日,在位于其州行政议员的办公室内,手机藏有上述组织的物品。
两天后,他在首都大使馆法庭,再被控在脸书中使用其他名字,支持“淡米尔之虎”的活动。
该党顾问林吉祥、巴生国会议员查尔斯、马六甲市区国会议员邱培栋、甲州议会副议长拿督黄和平也到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