玻州政府拒绝为州内公共服务(PAN)、地方政府(PBT)、以及法定机构(PBB)公务员的医药费“买单”。
玻州卫生事务委员会主席郑再安指出,玻州政府没有能力负担这笔医药费,因为没有足够的经济来源,承担州内公务员的医药费将造成州政府负担重。
他说,卫生部秘书长于10月15日发出通告,所有州政府部门、地方政府及法定机构的公务员到卫生部,接受任何医疗服务,都由州政府承担医疗费。惟这将造成州政府的重担,因为玻州非高收入的州属,这项方案有必要再重新考量。
根据此通告,倘若州政府无法在30天内付还州内公务员的医药费,州政府将会被采取行动对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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郑再安于周四发表文告时也指出,除此之外,由公务员先支付医药费后再索回的方案,也会加重他们的负担。
“万一公务员需要紧急医治又如何?这无疑加重他们的负担。”
“我希望此事能从长计议,并探讨各种因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