总检察长丹斯里汤米汤姆斯今日(22日)成功向高庭取得准令,以就被指威胁一个马来西亚发展公司(1MDB)案证人拿督安哈里的巫统最高理事拿督洛曼,提出藐视法庭诉讼。
法官柯林是批准总检察长兴讼起诉洛曼藐视法庭,所提出的准令申请。
法官说:“申请人(总检察长)需由今天算起的14天内,入禀这项藐视法庭诉讼的通知书。”
较早前,代表总检察长的高级副检察司拿督斯里哥巴斯里南指出,表面证据显示,作为答辩人的洛曼有明显的干预司法行政之嫌。
“我们认为,取得准令展开藐视法庭诉讼的的门槛已经达到,因为洛曼明显的在干预司法行政。”
- Advertisement -
他指出,答辩人不只报警举报安哈里,并发表视频访问,而他在视频中涉嫌攻击总检察长的廉正。
10月10日,总检察长入禀准令申请,以就洛曼在9月25日的两个场合,试图藐视法庭的行为,提出藐视法庭诉讼。
洛曼并未现身法庭,因为这是一项单方面申请,法庭只聆听总检察长一方的陈词。
在申请中,总检察长寻求庭令,以宣判在9月25日犯下藐视法庭行为的答辩人入狱或罚款。
总检察长指出,在上述日期,答辩人在一支视频访问中提到直接或隐意威胁证人安哈里的字眼。
安哈里是前首相拿督斯里纳吉的特别事务官,作为控方第8名证人的他在1MDB案审讯中指证纳吉。
总检察长说,他将在准令申请,以及准令发出后的实质申请阶段,播放上述视频。
- Advertisement -
他说,在同一天,洛曼也针对安哈里的供词,报警举报后者。
他指出,答辩人的目的是要骚扰及恐吓安哈里、其他证人,以及任何有可能在审讯中指证被告的潜在证人。
他说,恐吓证人构成干预司法行政,因此是严重的藐视法庭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