选举委员会主席拿督阿兹哈指出,虽然2名行动党州议员日前遭到警方以2012年国家安全罪行(特别措施)法令(SOSMA)逮捕,但法庭一天还未下判2人有罪,对方还是保著其议员资格。
阿兹哈强调,2名议员享有上诉的权利,而在案件上诉期间,仍保有其议员资格。
“直到法庭所有上诉程序完成,而被宣判罪名成立后,届时才真正丧失议员资格。”
他也举例,在以前,即使在内安法令下被扣留长达5年,有关议员也仍保有议员身份。两名被捕的行动党领袖即森州行动党署理主席兼龙城州议员P古纳及甲州行动党行政议员兼社青团团长沙米纳登。他们是于上周四,遭警方逮捕。
他是于周二上午出席一项在槟城理科大学举办的民主论坛后,在一项记者会上,如此指出。与会者有理大副校长阿特林、理大工艺科学系主任阿丝玲达及左为槟州选举委员会主任拉威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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选委会巡视引误会
阿兹哈也表示,选委会官员到各个州属进行以上的巡视工作,引起一些网民的误解,包括网民之前曾因此而流传“霹雳州议会要解散,以进行闪电州选”的笑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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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强调,首先是选委会不会知道州议会或国会是否解散,因为宣布州议会解散是州务大臣或首席部长的权力,以及解散国会是首相的权力。
他重申,选委会官员巡视霹雳州学校,只是例行工作,以应付预料选民暴增的第15届全国大选,因为在选举法令下,如果一个投票中心的人数超过限额,就必须另外设立新的投票中心,以确保选民不会排队过久才能投票。
他透露,如果现有的投票中心不能应付暴增的选民,则选委会将租用礼堂或甚至在空地上搭帐棚来充作投票中心。他指出,这种情况不只在霹雳州出现,在其它州属也是一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