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指与斯里兰卡恐怖组织“淡米尔之虎”有关的槟州第二副首长拉玛沙米说,若警方确实掌握证据,应将此案交由法庭审理,并非使用国家安全罪行(特别措施)法令(SOSMA)逮捕相关人士。
拉玛沙米周五上午在光大州政府办公楼52楼办公室外接受媒体访问时指出,若武吉阿曼政治局反恐组掌握充分证据,应将此案援引刑事法典调查后,交由法庭审理,并非使用上述法令逮捕相关人士,且扣留长达28天。
他说,警方一直表示他们已掌握十足证据,目前为止已逮捕两名行动党领袖,分别为森州行动党署理主席兼龙城州议员P古纳及甲州行动党行政议员兼社青团团长沙米纳登,还有5名相关人士,分别是德士司机、资源回收者、餐厅老板和技术人员。
针对“淡米尔之虎”一事,他表示,他已多次评论,同情斯里兰卡的遭遇,并不代表支持着一个已经没落的组织。
他认为,警方指控这些被捕人士尝试再次启动“淡米尔之虎”,实属荒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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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难道同情其他人的遭遇,是触犯法律吗?是一种犯罪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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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若其他族裔可以同情同族遭遇,但淡米尔人士却不能表露对于同族的同情之意,这难道不是双重标准吗?”
拉玛沙米直言,他或许有可能会被捕,但不会因此有丝毫动摇,并会坚定着自己的立场。
另外,全国警察政治部反恐组主任拿督阿育汉周五说,警方会调查拉玛沙米,被指与斯里兰卡极端恐怖组织“淡米尔之虎”(LTTE)活动有关一事,若有证据,警方会采取进一步行动,包括拘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