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嫌利用本身的职位收贿,以让女婿和孩子获得逾164万令吉供应合约的联邦土地统一与复兴局(FELCRA)培训及咨询私人有限公司(FTC)前董事经理,今日被控上地庭。
现年54岁的罗海扎阿末在通译员念出他所面对的33项控状后,悉数否认有罪。
首控状第16项控状指出,被告利用作为FTC董事经理的职务和地位收贿,以委任其女婿所拥有Al Maisan Enterprise公司为FTC的供应商,包括电子器材、 纪念品、马来装、有领T恤,以及技能培训计划管理单位。
第17至第33项控状指出,被告利用上述职务和地位收贿,以委任其孩子所拥有的Hexa Tech Pride为FTC的供应商,包括企业纪念品、智能手机、手提电脑、投影机、电子物品及企业家计划顾问。
所有控状的合约总值164万8810令吉60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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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被指于2014年4月23日至2018年6月29日之间,在位于吉隆坡南北商业园(Rampai Business Park)的FTC办公室犯罪,抵触2009年大马反贪污委员会第23条文,以及可在相同法令下的第24条文治罪,一旦罪成,可被判罚款坐牢最高20年、罚款不少过贿金的5倍或1万令吉,视何者为高。
本案主控官是来自反贪会的马哈帝副检察司,被告的律师是哈米迪和艾曼。
较早前,马哈帝建议以15万令吉让被告保外,但哈米迪反对,因为此数额过高。
“我的当事人有6个孩子,他的收入是每月8000令吉至9000令吉,还需要赡养4名还在求学的孩子,其中两人是在外国念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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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补充,被告患有高血压和糖尿病。
法官阿祖拉批准被告以8万令吉外加1名担保人保外,附加条件是被告必需交出护照给法庭保管,直到案件审结为止,以及每月1次到布城反贪会总部报到。
法庭择定此案于10月10日重新过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