拯救马来西亚委员会今日针对莱纳斯审计委员会在去年12月的报告中提到地下水严
重被污染事件,向警方报案。
该委员会主席陈文德指出,污染环境尤其是地下水源是个罪行,即是已经有数据显示水源被污染,但监管单位没有采取行动,该委员会只好为了社区及国家,采取必要行动。
该委员会法律顾问韩凯平解释到,水源包括地下水的污染是违反了《2006年水务法令》(WSIA),而实际上国会议会非常看中这项法令,在法令的第212条文中阐明,污染导致死亡,涉案者可能也会被判死。
“律师公会主席早前发表文告说,水源污染是国家安全课题,因此执法单位必须严正看待此事。”
他们指出,该委员会在换了政府后他们等了一年,希望政府可以采取行动,但事与愿违,环境部也没有采取行动,所以他们只好针对此事报警,希望警方严正看待水源污染事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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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们没有采取任何措施来调查莱纳斯低于标准的污水处理方式,相反,继续在论坛和媒体上公开赞扬莱纳斯。”
陈文德指出,莱纳斯聘请的公司,在2015及2016年的水源检测中,发现其中一个水源点的污染水平超过1200倍,证明地下水已经出现重金属污染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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韩凯平说,莱纳斯作为澳洲的公司,必须准手守澳大利亚证券交易所公司治理委员会公司治理原则和建议,即涵盖“道德和负责任”,“不仅仅是遵守法律义务,还包括以诚实,诚信行事”,“对环境采取负责任的行动”等等。
他指出,负责监督莱纳斯的是环境部或者环境局,必须根据1974年“环境质量法”规定,并执行有关法规。
他们也提醒希盟政府,在他们的竞选宣言第39章中曾答应,所有对环境造成影响的计划,必须要符合高标准的环境保护准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