报道:李佳盈
首相敦马哈迪未经内阁讨论,直接任命拉蒂花为反贪会主席,引起巨大争议。时评员及律师皆认为,此次委任虽没有违反法律,但在委任程序上希盟却走回前朝政府老路,与竞选宣言背道而驰,因此应给人民一个交代。
本报记者也抽样采访了数名民众询问此事,发现当中有不少人对政治委任或拉蒂花受委一事不甚了解,但也表明委任政府机构或部门高职应凭个人才华,与是否有政治背景并无太大影响,而且政治亦可成为展示才华的平台,让当权者发现其才能。
希盟上台后,频频进行多项的政治委任,如行动党前党员丘光耀被委任马中商务理事会首席执行官、林冠英前特别助理周锦炎受委为槟港务局主席、行动党史里肯邦安州议员欧阳捍华受委为巴生港务局主席及最新的拉蒂花受委反贪会主席等。
马哈迪日前也证实,他在没有与内阁讨论的情况下,委任拉蒂花担任反贪污委员会主席。他说,这项委任不需要透过内阁讨论,只需要透过认识拉蒂花的人了解其背景,若透过内阁,会受到限制。
拉蒂花受委为反贪会主席的消息在本月4日宣布,替代提前离职的拿督斯里苏克里。
陈亚才:长久将出现首相独揽大权
时事评论人陈亚才表示,政府机构要职不应是首相自己做决定后马上对外宣布,希盟成员党甚至还要通过媒体了解此事,因为久而久之就会出现首相独揽大权的现象,因此政府应重新检讨拉蒂花的委任。
他指出,自希盟上台以来,普遍的想法是首相的权力不应该太集中,而是相互制衡,虽然马哈迪自己做决定对他更方便,但首相的权力就会不断扩大。
“今天希盟的现象似乎是首相的权力不断扩大,但是希盟成员党的领袖对此却有些无可奈何,无法牵制。”
他表示,姑且不谈拉蒂花的能力,拉蒂花受委的做法就像回到过去国阵执政的时代,政府机构的重要职位由首相决定,没有机会在内阁讨论,但这是一个不健康的现象,意味着希盟不仅没有进步,反而有些退步了。
他续说,委任曾经或还在党内担任要职的人员并不恰当,除非该名人士很早就已经宣布辞去职位,但是拉蒂花的委任过程却像一面接受委任,一面辞去公正党职位,因此有者认为这违反公正原则,影响反贪会中立性的形象。
“一个人可能不仅有才能,同时也有政治背景,但是基于公平原则,应尽可能回避这样的委任,因为这可能会在各方之间形成制衡关系。”
他举例,反贪会主席主要是针对贪污滥权问题,不过,在贪污滥权方面,高官比普通官员涉及者更多,因此需要有能力、魄力及公正的人任职,尽量避免与政治有瓜葛。
因此,他认为,希盟应回到之前所倡导的公平自主,在委任政府要职上至少要经过内阁讨论,才是相对恰当的做法。
林子辉:非国人所期望新政府政策
执业律师林子辉律师表示,马哈迪委任拉蒂花出任反贪污委员会主席,在法律上并没有问题,但不是国人所期望新政府应有的政策,而且如今有了这个先例,政府之后可能会步上前朝政府的老路。
他解释,根据《2009年反贪会法令》,每任主席皆由国家元首在听取首相的建议后委任,因此拉蒂花受委一事在法律上是对的,希盟只是面对诚信问题,因为希盟没有实行其竞选宣言。
他说,希盟大选宣言清楚表明,执政后会成立国会特别委员会处理政府机构要职的委任,不会将所有权力交予首相一人,以免首相权力过大,但如今希盟的走向却与之背道而驰,可能会影响希盟的公信力。
因此,他指出,希盟的挑战就是要向人民解释此事,因为人民选择新政府是期待有新的改变,若希盟走回前朝老路,就应对人民有交代。
他续说,马哈迪也没有在内阁商讨,许多盟党党员都不知情,与前朝政府的委任方式并无差别。
他强调,在拉蒂花委任一事上,撇开个人素质及政治背景,因为众人也不能只是因为她的政治背景而不给她机会,但最重要的还是委任的过程。
【民众有赞有弹】
林财华:通过内阁以示公平
民众林财华(61岁)表示,受委者有无政治背景并不重要,因为至关紧要的还是受委者的才能,但是拉蒂花受委应通过内阁或国会遴选委员会委任,以示公平。
他说,如果没有参与政治,可能并不了解许多课题,而且政治也可充当平台,让当权者也见识到其才华,才能委以重任,否则对一个人了解不深,则难以委任。
黄忠发:有才能不妨试一下
民众黄忠发(47岁)说,虽然拉蒂花受委引起不少人批评,但是只要她有才能,可管理好反贪污委员会,类似的委任也未尝不可。
“贪污不利于我国的发展,所以不妨让她试一下,只要她为人处事公正,对人民有好的交代,就没问题了。”
林桂由:相信能依公道办事
民众林桂由(81岁)说,拉蒂花受委已成定局,但是相信拉蒂花本身有能力带领反贪污委员会,根据公道办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