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马六甲12日讯)亚罗牙也2间儿童看护中心经营者因在未获得甲州社会福利局准证下非法经营而被面控,2名被告在庭上俯首认罪,分别被判处2000令吉及4000令吉的罚款。
2名女被告分别是西蒂莎克拉(34岁)以及努鲁胡达(34岁),因未能注册所经营的儿童看护中心,抵触了社会福利局的1993年看护中心法令下的第5(1)条文。
根据控状,亚罗牙也社会福利局官员在2017年7月的一项突击检查中,首名被告西蒂莎克拉所经营的儿童看护中心并无注册证书,该儿童看护中心内共有33名儿童,分别是18名男童及15名女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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控状指出,另一名被告努鲁胡达同样也在2017年7月遭亚罗牙也社会福利局官员揭发非法经营儿童看护中心,而该儿童看护中心内共有12名儿童,分别是8名男童及4名女童。
亚罗牙也推事庭法官查丽达在聆听辩词后,判决2名被告罪名成立,其中被告努鲁胡达以看护中心才刚搬到新居所为由,向法官求情,获法官将罚款减至2000令吉,而另一名被告则需缴付4000令吉罚款。
主控官恩尼伊达佑表示,这是亚罗牙也首宗看护中心因非法营运被控上庭的案件,同时也是甲州第3宗看护中心被面控的案件。
“这2间儿童看护中心早在2013年就开始营运,但却迟迟未向当局注册,他们是以未获得3个技术机构审查为由,拖延向甲州社会福利局注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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她透露,只要儿童看护中心符合社会福利局所定下的标准,并通过消拯局、卫生局及地方政府的审查,当局就会发出注册证书。
“目前甲州共有72间注册的看护中心。我们也呼吁所有家长和社会人士一旦发现非法运营的看护中心,可向社会福利局投诉。”
她说,触犯1993年看护中心法令者可被罚不超过1万令吉罚款,或监禁不超过2年,或两者兼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