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吉隆坡24日讯)警方周四到代表高盛集团的拉末林和伙伴律师楼,就高盛集团为一个马来西亚发展有限公司(1MDB)发行的3个债券相关文件,进行搜证工作。
全国警察商业罪案调查局代总监拿督赛夫证实这项行动时说,上午10时,警方在这间律师楼展开搜证工作,他表示,这项行动与一马公司弊案有关。
全国总警长丹斯里弗兹说,他对警方的这项行动不知情,不过,若有需要,警方可以依法展开搜证工作。
根据财经周刊《The Edge》报道,警方周四展开这项搜证工作,报道指出,警方是有关律师楼较早时拒绝交出相关文件,而在取得法庭发出的搜查令后,到有关律师楼进行搜查行动。
该周刊也引述消息,除了上述律师楼,另一家律师楼在警方要求下,交出相关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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去年12月17日,我国政府针对高盛集团为一马公司发行债券的弊案,以刑事诉讼,入禀本地法庭。
被控的分别是高盛投资银行的多家子公司、高盛集团前董事雷斯纳(Tim Leissner)、 高盛集团前银行家黄宗华 一马公司法律顾问与集团策略执行董事卢爱璇(译音),与大马年轻富商刘特佐。
所有被告都涉嫌在高盛集团为一马公司发行3批总值65亿美元的债券过程中,不当挪用27亿美元资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