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隆坡10日讯)陆路交通局绝不会对外劳驾驶罗里,甚至公共交通工具的违法之事妥协。
该局在一篇文告中指出,陆路交通局严肃看待有关罪行,并以确保道路安全为优先。
社交媒体最近流传一段为时2分23秒的视频,显示一名孟加拉外劳供认在一家公司担任罗里司机8年。
文告说,陆路交通局经对有关罗里(公司)业者发出传召调查通知,以获取案件详情,以及其所拥有交通工具与公司其他司机的讯息。
- Advertisement -
文告指出,业者受促在传召调查通知开始发出的14天内到陆路交通局总部。当局将在1987年陆路交通法令第56(1)条文下采取行动。此外,一旦调查证实业者触法,对方可在1987年陆路交通法令第56(6)条文下被罚款最高2000令吉,或监禁最高6个月,或两者兼施。
此外,在另一篇文告中,陆路交通局表示,该局将更新考车的标准作业程序,以确保考官和考生的安全。
- Advertisement -
今年1月8日,森州巴当本那一名考生在考车过程中因不过关,而亮刀恐吓考官。
文告说,该局将研究和更新现有的标准作业程序,避免有关事件再度发生,同时减少考车过程中考官和考生的安全风险。
文告指出,作为未来规划,陆路交通局将在考车事务中实行“电子测验”,采用感应工艺和摄录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