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福利局的最新指南,非政府组织只要在有志愿警卫队(RELA)与民防部队人员的护送下,被允许在行动管制令期间,发放援助品。
只是这些非政府组织在发放物资前一日,必须向福利局注册。
当局也规定只能发放干的物品以及煮熟的食物。
非政府组织也必须遵守国家安全理事会(MKN)及《传染病控制及防范法令》(342法令)的指示。
根据指示,非政府组织只能派出两名代表发放物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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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们的代表也必须接受体温的测试,戴上口罩及手套丶使用洗手液以及保持社交距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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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利局会与志愿警卫队及民防部队协调发放物资事宜。
政府在这之前只允许非政府组织将援助物资,捐到福利局,再由志愿警卫队及民防部队负责护送。
然而,非政府组织却抗议有关作法,认为他们应获协助政府发送物资的事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