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内贸易与消费人事务局突击检查一间住屋,起获3450个价值6900令吉的3层式口罩,并扣捕一人助查。
当局调查发现,这批口罩以2令吉50仙,高于当局在首阶段行动管制令下所规定的顶价2令吉来出售,换言之,嫌犯可以暴赚1725令吉。
吉打州分局主任尼占发文告指出,当局于日前(30日)在接获投报后,前往肯巴斯花园一间民宅进行突击行动,在场搜获上述口罩,并逮捕一名52岁的巫裔男子。
嫌犯是采用社交媒体-脸书打广告销售口罩,销售方法是通过whatsapp应用程序下订单,商品则通过邮件发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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嫌犯把每个口罩定价2令吉50仙,超过当局在首阶段行动管制令下所规定的顶价2令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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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此,嫌犯可在2011年价格控制和反利润法第11节下被提控及定罪,一旦罪成,可被处以不超过50万令吉罚款,重犯则可处以不超过1百万令吉的罚款;如果该人不是公司,可处以不超过10万令吉的罚款,或监禁不超过3年或两者兼施;重犯则可处以不超过25万令吉的罚款,或监禁不超过5年,或两者兼施。
该局希望公众通过以下方式向该该局提供信息或举报,热线1-800-886-800,或04-7001745(执法指挥中心)或
http://e-aduan.kpdnhep.gov.my。