早前获得国内贸易与消费人事务部批准在行动管制令期间营运的制造商、批发商、物流公司、零售和电子商务公司,获准在即日起至4月14日的第二阶段行动限制令期间继续营运。
贸消部长拿督亚历山大南达林奇说,尽管如此,营运时间须遵守国家安全理事会、州政府及地方政府发出的指示。
他今天(1日)发文告说,贸消部希望业界在行管令期间给予充分配合,并遵守所规定的营运条件。
“贸消部发给业界的确认函,仅涉及食品和医药供应领域,及延伸支援这两个领域业界的每一个分销链和次领域。”
亚历山大南达林奇说,名字被列在公司向贸消部申请的雇员名单,才获准上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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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指出,雇主必须准备贸消部发出的批准信副本及雇员名单,以方便有关雇员前往工作地点、运送供应及回到住处。
“此措施至关重要,以确保有效地遏制新型冠状病毒疫情扩散。”
若业界和民众欲获详情,可联络分销贸易及服务业秘书处(SPIP)查询,电话号码03-8882 5881或5905,或发送电邮至spip@kpdnhep.gov.my。