霹雳州首人违反行动管制令,在妨碍警员执法条文下被控!
印裔男子上周五在行动管制令期间不听从正在展开新冠肺炎行动监督工作,不肯交出大马卡及推撞和丰副警区主任,随即被捕,周一上午被控上庭,被告认罪后被判罚款5000令吉。
来自和丰胡姬花园的被告布尼姆迪(33岁),被控于3月20日晚上10时,在住家前蓄意阻碍和丰副警区主任祖纳警监执法,因此在刑事法典186(妨碍警员执法)条文下被控。
在上述条文下一旦被判罪成,将面对监禁不超过2年,或罚款不超过1万令吉,或两者兼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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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告于周一上午8时30分被带到和丰推事庭面控,而被告庭上承认控罪。
被告代表律师努鲁哈妮斯基于被告是初犯,也没有刑事记录,而且工作为汽车技工,收入低微作为求情的理由。
负责提控的副检察司萧聪慧则要求重判,以作为对被告的教训,并且籍此警惕社会人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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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事诺哈莎比娜最后判处被告罚款5000令吉,若无法缴付罚款则监禁10个月。
根据案情,祖纳警监当时连同奥曼警长和几名警员在执行新冠肺炎行动监督工作,发现被告在屋前路旁醉酒,于是要求被告展示大马卡,被告未遵守指示,在推撞祖纳后,便进入屋子篱笆范围,奥曼于是率领警员将被告逮捕。
周一上午被告抵达和离开推事庭时,一直低头避开媒体镜头,在判决后,他在亲友支付罚款后获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