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首相拿督斯里纳吉被控涉嫌挪用SRC国际公司4200万令吉资金案今日完成自辩环节,法庭订于4月21日让控辩双方提呈书面陈词,5月12日开始为期4天的口头陈
词,之后才定下裁决日。
纳吉在SRC国际公司4200万令吉资金案件下面对7项控状,分别是3项刑事失信指控、3项洗黑钱指控和1项滥用职权指控。
此案从去年12月3日开始进行自辩,前后33天,今天在传召19名证人后完成自辩环节。
法官莫哈末纳兹兰将双方的书面陈词定于4月21日,并从5月12日开始进行口头陈词,为期4天。之后才决定此案的裁决日。
代表纳吉的律师丹斯里沙菲宜周三告诉法庭,在反贪会助理专员(法证会计)烈吉星出庭作证后,辩方已完成抗辩环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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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补充说:“这意味着,自去年12月3日起进行了33天的自辩环节,在今天结束。”
此案于2018年4月3日开始进行了91天的审讯,总共呈堂807个证物,期间控方传召了57名证人。
高庭是于去年11月11日裁决,纳吉被控7项涉嫌不当使用SRC国际公司资金4200万令吉案的控状表罪成立,必须出庭自辩。
法庭择订12月3日及4日、9日至12日,以及16日至19日,让纳吉自辩。而纳吉选择在证人栏宣誓自辩,接受控方盘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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除纳吉外,在辩方抗辩中作证的其他主要证人是前财政部长秘书长丹斯里莫哈末依尔万、前首相署部长拿督斯里贾米尔、前外交部长拿督斯里阿尼法、前总检察长丹斯里阿班迪,以及前反贪会主席丹斯里祖基菲里和拉蒂花。
纳吉也是北根区国会议员,他被控在2011年8月17日及2015年3月2日,犯下上述罪行。
纳吉在2009年至2018年出任我国第6任首相,是我国首名被控的前首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