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菁草
许多人都听说过国父东姑阿都拉曼曾蒙受英国人的“陋屋之辱”而大为气恼的事,但是年代久远,没什么具体细则。东姑本身曾不止一次追述这件直接影响他本身至深也间接影响我国国运至远的事件。其中一次是他在1985年接受大马电视台的专访时,追述此事。这项专访迟至2007年2月8日(也是他的生日)才播放。
今天我们看到的就是专访播出当天的预告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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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于此事的最具体描述,出现在东姑在1975年2月10日所发表的一篇英文文章里。他在该文中写道:“1955年8月3日我笫1天抵达办公署履行首席部长的职务时,我发现他们并没有为我及我的同僚保留下塌之处,这令我感刭惊讶,气馁又恼怒。此外,也没有提供车辆及办公设备……(交涉时)副首席秘书作了些狡辩。我说这是一种不能原谅的疏忽,是对我们全然不敬……他带我去看一所政府宿舍;我一看就一口回拒,因为这两房宿舍原是给普通书记住。次日,他带我去看荷斯路1号(N0. 1, Jalan Hose)的屋子,此屋虽大却残旧简陋,但是我想拿来暂时落脚也就算了……于是搬进去。(谁知)一住下去才知此屋已空置多时,楼上楼下处处漏水,我得找水盆来盛水。有一晚雷雨交加,屋顶多处裂漏。凌晨3点我被弄醒时全身湿透。我和老婆想尽辨法找一处干燥的角落来安置睡床。接下来的时间我们根本无法入眠!”
东姑接着写道:“就在当下,我就肯定自己无法忍受殖民地政府。我国不能再等4年才独立。在那个凌晨,在那间潮湿陋屋里,我发誓必须在2年而不是4年内为国家争取到独立,就是把争取的期限减半!”
读了东姑大作的人可能会问:如果不是此陋屋,我国会不会在1959年才独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