宪法专家拿督赛沙林说,首相敦马哈迪辞去首相职后,内阁也应该随即解散,国家元首有必要委任一名新首相或看守首相。
也是马大法律系教授的赛沙林告诉《星报》,首相与内阁是“集体负责”,首相辞职后,国家元首就必须任命新的首相-无论是常任还是看守,不过这没有时间限定。
他说明,依据宪法,国家元首可从国会议员中挑选一名人选,人选可来自最大政党或掌握最多议席的人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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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说,如果没有明确的人选,那么国家元首将有最大的酌处权,定夺人选。
“国家元首可首选可领导多数议席的人选,或任何一名国家元首认为可在国会发号施令的领导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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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也说,一旦委任看守首相后,即可向国家元首作出解散国会的建议。
他指出,国家元首只可在首相的建议下解散国会,不管该名首相是正式的抑或看守首相。而国家元首不能私自解散国会。
“一旦国会解散,意味着将会举行大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