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黄伟益
最近,很多高楼住家单位的屋主,或是商业大厦或办公楼的业主,都会陆续收到由槟州土地及矿物局所寄出的单位地税单(Bil Cukai Petak)。
这其实不是新的税务,而是国会早在2016年既已通过修改1985年分层地契法令,将全部拥有分层地契的产业,过往只由管理层向各别业主鸠收地税,然后一次过缴付地税予土地局的方式,改为每个业主要自行缴付各别单位的地税。
槟州原订2018年1月1日开始推出单位地税,后来却被联邦政府最后一分钟喊停。后来,槟州政府将单位地税延至2019年1月1日才推出来,但是却因为州政府本身的电子土地系统(e-Tanah)编程未弄好,导致许多业主去年未曾收到单位地税单,而且许多管理层亦不明就理地向各业主鸠收地税。
不过,随着这些业主最近开始收到单位地税单时,他们就会很惊讶为何单位地税单上,却注明他们拖欠去年的地税?他们明明有向各别的管理层缴付地税,但是如今却还要再一次向土地局缴付去年的单位地税,而且他们往往所要缴付的单位地税额,却比之前所缴付的地税来得高。
槟州政府在未作好万全准备的情况下,既要推出单位地税又要将税额订在高价位,尤其是商业单位的单位地税,更是比住家的单位地税高上好几倍。如果州政府只是一味否认,并且指称这是1994年的旧税率,这确实无法取信于民。
我就拿位于新关仔角葛尼园(Gurney Park)公寓作为例子,管理层之前每年所要缴付的地税为5861令吉,如今改为单位地税后则是一年3万2615令吉,整体涨幅为456%。若以之前所缴付的地税除以所有单位总数,每个业主只需缴付11令吉,如今住家单位所要缴付单位地税的最低税额则是48令吉,涨幅为336%。至于商业单位的涨幅,肯定让人不敢想像。
我再举另一个例子,位于丹绒道光的Prima Tanjung商业中心,某个面积占180平方公尺的办公室单位,过往所要缴付的地税只是区区104令吉,如今单位地税则要缴付465令吉,涨幅为347%。更离谱的是,国能位于各别高楼产业范围内的电房,还有祈祷室,都要各别缴付120及25令吉的单位地税。这些都是过去不曾征税的项目。
我不确定槟州政府领导人是否给公务员所误导,进而通过征收比过往来得更高昂的单位地税。尤其是那些商场的停车位,肯定会因为州政府征收比过往更高的单位地税,导致停车费也会跟着调涨。商业单位同样也因为单位地税调高导致其租金跟着调高,最终将会把许多生意难做的商家搞得更苦,进而拖挎整个槟州的经济。
我以升旗山花园第422座公寓为例,其某个商业单位虽然只占42平方公尺(单位地税为商业单位最低价所要缴付的120令吉),却因为这个单位附设104个停车位,导致其停车位总面积占1千376平方公尺(单位地税总额为1775令吉04仙),最终业主所要缴付的单位地税总额为1896令吉。
在单位地税课题被挑起之前,我就曾在去年5月向槟州行政议员佳日星,点出整个问题的严重性。当时,他亦曾表明要把这个课题带到州行政议会去讨论。奈何,槟州行政议会经过讨论之后,还是议决维持槟州之前在2018年12月27日,通过宪报所发布的2019年分层地契(槟城州)规则所订下的税率及其计算方程式。
在槟州针对单位地税有研究的人相当少,真正能够理解其详情者更是少之又少。我偶有跟李金娜律师针对这个课题交换意见,但是我们所能扮演的角色毕竟有限。我尝试通过政府的管道要求检讨其税额却不得要领,她则选择通过重组并活跃起来的槟州纳税人协会,要求州政府正视人民藏在心中的那一股怨气。
所谓解铃还是系铃人,州政府领导人确有必要意识到这个新推出的单位地税所带来的严重恶果,以及其所引起的极大民怨。若不及早纾解这股民怨,加上之前人民对门牌税调涨不满所提出逾9万5千宗上诉个案,必然会让当权政府失分不少。即使到时候要再回头,恐怕已是百年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