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庭择定下周一审理前首相拿督斯里纳吉SRC公司弊案,辩护团队提出,一名反贪污委员会官员在供证之前先接受辩方问话的申请。
法官莫哈末纳兹兰择定上述审讯日期,以让控辩双方准备关于此项申请的陈述。
较早前,纳吉的首席辩护律师丹斯里沙菲宜告诉法庭,辩方原本在上周六向一个马来西亚发展公司(1MDB)案的调查官莫哈末纳斯鲁丁问话,惟证人在最后一刻拒绝这么做。
他说:“该名证人起初同意在星期六接受问话,我在当天早上做准备时,证人奇怪地说本身不愿接受问话。”
“这(问话)对于确保纳吉获得公正审判而言至关重要。我们有权向证人问话,以让我们获得相关证据,这样任何荒谬的证据就不会出现在法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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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检察长丹斯里汤米汤姆斯则说,证人在出庭供证之前可选择是否接受问话,因为这是正常的程序,法庭无权强迫证人事先接受问话。
他说:“法官大人,这并非首次发生,证人已经在证人室及准备好出庭,无论他是否愿意接受辩方团队问话。”
纳吉在SRC国际公司4200万令吉资金案件下面对7项控状,分别是3项刑事失信指控、3项洗黑钱指控和1项滥用职权指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