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冠肺炎疫情防控进入关键期之际,广东省13届人大常委会周二(11日)举行第18次会议,就疫情防控紧急立法,并即日实施特别决定。该特别决定明确禁止滥食及交易野生动物,严禁农贸市场、餐饮单位、商场超市、电商平台等交易、消费场所开展野生动物交易、消费活动,终止日期将由广东省人大常委会另行公布。
根据广东省人大常委会公告,特别决定从野生动物交易消费、食用及违法责任三处作出明确规定,禁止出售、购买、利用、运输、携带、寄递野生动物及其制品。购买野生动物及其制品,发布有关广告、提供交易及滥食野生动物的人士,将会追究刑责。在个人责任方面,要求民众革除滥食野生动物的陋习,养成文明、卫生的饮食习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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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别决定亦明令各级行政执政机关、司法机关严厉查处哄抬防疫用品、药品或民生用品价格,生产、销售伪劣的防护产品、物资、药品、医用器材;以及造谣传谣、抗拒疫情防控、暴力伤医及扰乱市场秩序人士,追究刑事。
此外,为了加强疫情防控工作,特别决定授权县级以上政府,可在医疗卫生、防疫管理、隔离观察、交通运输、社区管理、市场管理及野生动物管理等12个方面,制订及执行临时性应急行政管理措施。各地可根据防控需要,与周边地区建立疫情防控合作机制,加强沟通及工作协同,做好疫情联防联控。
同时,特别决定也强调坚持全中国全省“一盘棋”,各地要服从国家和省统一指挥、统一协调、统一调度,个别地方在采取“封城”等重大行政管制措施时应履行向上级政府报备等法定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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