皮卡车与2摩托车碰撞致命车祸,警方除了援引交通法令调查,警方也从疏忽造成死亡的刑事角度查案。
巴生南警区三苏阿玛助理总监发表声明,事件中的皮卡司机,于星期五被带到巴生法庭,获得推事妮莎批准,延长拘留这名司机4天至下星期一(27日 )。
声明表示,除了1987年陆路交法令第41(1)疏忽驾驶造成他人死亡条文与第42疏忽驾驶条文,警方也援引刑事法典第304(B)疏忽造成死亡与受伤条文查案。
化验局目前为相关人士的血液样本进行化验,目前,警方在等待化验报告。 一旦证实当中有人醉酒或吸毒交给化验局化验,这名司机会被控陆路交通令第44条文,即醉酒或吸毒驾驶,罪成的话,可被判不少于3年与不超过10年, 罚款不少于8000令吉但不超过两万令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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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方劝请公众,勿滥用社交媒体发表任何负面揣测与不实言论,以免影响种族和谐与团结。 公众若有详情,受促联络巴生南警区总部(0333719999)或邻近警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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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宗事故于星期四上午7时20分发生,从事卖鱼工作的37岁华裔男子,驾驶皮卡车从雪兰莪州巴生哥本路交通圈往莎阿南大道的方向行驶,在哥本路时突驶 入反方向车道,复与迎面而来的两辆摩托车发生碰撞,造成技术员莫哈末祖法卡当场死亡,另两名死者同事受伤。
事后,华裔司机遭公众制伏的视频,在社交媒体流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