沙巴通讯及多媒体委员会前副主任今天被控上审理贪污案的特别法庭,面对6项总额达1万7930令吉的失信罪控。
现年41岁的女被告在法官阿布巴卡面前聆听控状后,否认有罪。
根据控状,被告涉嫌在2015年1月15日至2月27日期间,在支付沙巴6间学校推行“精明点击”(Klik Dengan Bijak)计划所申请的拨款,失信1万7930令吉。
控状指出,被告滥用身为通讯委会副主任的权力,在MAA大厦的10楼办公室作出上述罪行,而在刑事法典第403条文(不实盗用财物)下被控;一旦罪成,可被判坐牢最长5年及施予鞭笞,也可被罚款。
同时,被告也面对6项在相同地点和日期犯下失信罪的交替控状,抵触反贪污委员会法令第18条文(伪造申索),并可在相同法令下的第24条文治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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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控官是来自反贪会的迈克佐敏副检察司。
较早前,被告的代表律师莫哈末法利兹向法庭求情时说,被告自2017年失业及拥有3名年龄仍小的孩子,她也是父母的支柱,而要求将保释金定为4000令吉。
法庭针对所有控状把保释金定为1万令吉,及允许以一名担保人保外,并谕令被告每两个月需向反贪会报到一次,及把护照交由法庭保管。法庭择定此案在2月28日重新过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