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警察内部安全与公共秩序局副总监(行动)拿督再纳指出,烟花与鞭炮仍然没有解禁,因此,人们受促勿以身试法。
他周四出席在蕉赖皇家警官学院举行的签署防范罪案合作协议仪式后的记者会上,受询时这样表示。
“只有少数的烟花被允许,例如仙女棒等没有威胁性的烟花,惟鞭炮并没有被解禁。”
高危烟花或鞭炮仍被禁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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槟岛西南县警区主任安峇拉甘警监指出,虽政府有意将鞭炮列入“可售卖”名单内,但截至目前尚未接获正式公函或指示,因此高度危险的烟花或鞭炮仍被禁止。
他周四接受本报针对“柔州允许有限度地公开售卖烟火,也准公开燃放不超过8尺长鞭炮”一事询问,槟岛是否也类似同样情况时,这么回应。
他提醒所有有意售卖烟花的商家,都必须向警方提出申请,凡在“可售卖”名单里都能售卖,反之,警方将会采取取缔行动。
他说,“POP POP”、仙女棒等,因安全性质较高,小孩子在玩乐时不太会受伤,因此被列入“可售卖”名单里,而高度危险的烟花或鞭炮,则被禁止售卖和燃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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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种‘噼里啪啦’的大型鞭炮,目前不列在‘可售卖’名单里。目前,西南县共有15人已向警方作出相关申请。”
另外,槟岛东北县警区主任苏菲安助理总监也回应指,目前为止,警方尚未接获相关指示。
据早前报道,麻坡警区主任查哈鲁丁比说,柔州警方批准人民有限度地公开售卖烟火,同时准公开燃放不超过8尺长的鞭炮,至于有关详情,则有待20日公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