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来西亚检疫及检验服务局在槟北海北岸箱运码头截下40个共1025公吨及价值124万7070令吉,没有出口检疫证明书的燕麦货柜。
该局主任查丽娜兰里指出,该局执法官员在日常例检时发现,澳洲入口40个货柜共有1025公吨(价值124万7070令吉)的燕麦,因未具备出口国家发出的出口检疫证明书,而被扣押在北岸箱运码头。
她表示,出口检疫证明是出口国家对植物源品的证明,以确认有关产品符合入口国的需求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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她指出,执法工作是分批进行,而执法官员分别在去年12月28日扣查2个货柜,另外也在1月6日再扣查38个货柜的燕麦。
根据2011年大马检疫及检验法令15(1)条文,任何有违条令的入口农产品可以在相关法令第15(2)条文下被判罚款不超过10万令吉,或监禁不超过6个月或两者兼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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她强调,入口产品必需有出口国的检疫证明,主要是阻止在商业贸易及物流过程当中,将病菌传播,以确保大马人民的粮食及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