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指控在SRC国际于2011年及2012年期间获得的40亿令吉贷款中,获得其中之4200万令吉,前首相纳吉坚称不知情。有关款项分别于2014年12月26日及2015年2月10日汇至他的私人户口。
纳吉在SRC案进入被告自辩阶段审讯时,坚持自己不晓得4200万令吉汇入其银行私人户口,是来自SRC国际公司,唯此说法与民事诉讼文件阐明大相径庭。
根据华尔街日报报导,纳吉对林良实提出诉讼,事缘自爆出高达26亿令吉的款项,以及隸属财政部的SRC国际的4200万令吉汇入纳吉私人户口后,林良实认为纳吉并不适宜再领导大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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纳吉说,他坚持在审判中发表的声明,即他不晓得这笔款项是来自政联公司。
主控官副检察司斯坦巴兰周二在庭上点出此矛盾,他在盘问纳吉时,提及2015年,纳吉对交通部前部长林良实提高诽谤时入禀书的誓词内容。
纳吉在回应其控告的林良实时承认,SRC International私人有限公司汇入高达4200万令吉至他的私人银行户口。
不过,现在纳吉表明对这笔款项通过两家公司再汇入其私人户口一事不知情。
斯坦巴兰指拿吉的誓词与你的证人宣誓书内容背道而驰。
斯坦巴兰随后阅读纳吉的誓词内容:“我(纳吉)已经承认,源于SRC的4200万已汇入我的户口,但是不知道是从两个中介汇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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纳吉不同意斯坦巴兰的说法,他从未询问资金来源,因为他知道资金如何得来。
纳吉:是的,4200万令吉已存入我的户口,但是我不晓得这笔钱是来自SRC国际,是通过Gandingan Mentari私人有限公司和Ihsan Perdana私人有限公司。
纳吉说,其户口是私人秘书,即已故阿兹林处理,而SRC前首席执行员聂法依沙及一马公司关键人物刘特佐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