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首相署部长拿督再益依布拉欣指出,委任及革除内阁重要职位,必须通过希盟会议中作出定夺。
他说,虽然首相敦马哈迪医生拥有委任内阁职员的绝对权力,但因为土团党仅是一个"小党",因此在作出任何决定之前都应带入希盟理事会商议。
再益周一在个人推特上表示,根据联邦宪法第43(2)条文,首相有委任部长的职权,但问题是首相代表的执政党,是一个"小党",因此,首相是必须通过希盟会议商讨任何事关委任或革除内阁成员的决定。
代表土团党的马智礼是于日前(1月3日)在敦马劝告下宣布辞卸教长职位,前者退位后,国内即刻掀起谁将出任新教长的传言,多名希盟领袖先后被卷入"新教长名单”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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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马智礼辞卸教长职后,一些人士认为首相实际上应事先在希盟会议作出讨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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另一方面,土团党宣传主任拉兹芝丁指出,首相有权委任一位新部长,而无需带上任何会议讨论,除非首相本身要这么做(带入希盟会议)讨论。
他表示根据联邦宪法第43(2)(b)条款,国家元首是在首相劝告下委任内阁部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