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六甲地庭周三择定本月16日,听审涉嫌支持“淡米尔之虎(LTTE)”恐怖组织活动的3名行动党印裔党要,要求保释外出的申请。
该3人分别是森美兰州龙城区州议员P古纳、甲州牙力州议员沙米纳登、以及马六甲绿色工艺机构首席执行员詹德鲁,他们经在今年10月29日和31日被控,而地庭当时并没有做出让3名被告保释的决定,只宣布择日此案在今年12月16日过堂。
行动党律师团过后还是为沙米纳登申请保释,理由是警方使用《国家安全罪行(特别措施)法令》逮捕他是违宪的,并申请将此案移交吉隆坡高庭审理。
11月29日,吉隆坡高庭裁决国家安全罪行(特别措施)法令(S0SMA)第13条文违反宪法后,即表示沙米可申请保释。
3人的代表律师杨胜利在本月4日,入禀古纳及沙米的保释申请,之后于本月9日,再入禀詹德鲁的保释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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杨胜利今日(11日)也提交相关文件给地庭,法官伊丽莎白巴也旺则谕令控方,即哈雅都威达副检察司,明日提交回应文件,并择日本月16日针对此申请展开聆审。
杨胜利说,他们是依据《刑事程序法典》第387条文、388条文、389条文、391条文,提出保释申请。
甲市区国会议员邱培栋、沙米纳登和德詹德鲁的家人也在场了解案情进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