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首相拿督斯里纳吉面对的SRC国际公司案周一进入自辩阶段,控辩双方皆称“时间不够”!
纳吉辩护律师丹斯里沙菲宜在纳吉自辩前,先读出开案陈词。
他坦言,受限于时间,辩方对于自辩的准备不足,尽管曾向高庭提出展延的申请,但遭到驳回。
沙菲宜更表示,为了准备自辩阶段的资料,他和他的律师团队已经48小时不眠不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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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联邦宪法》第5条文的基本人权,拿督斯里纳吉应该给予合理的期限,来准备自辩。”
此外,控方也不满辩方开庭前半小时,才呈纳吉的证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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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案主控官兼总检察长丹斯里汤米汤姆斯在开庭时,便挑起这项课题,指辩方并未依据规定在14天呈证人证词予控方,以致控方不够时间研究证人证词。
“辨方此举不仅违反规定,还影响控方接下来的交叉盘问,因为控方根本没有充足的时间来研究证人的证词。”
在自辩阶段,法庭除了聆听纳吉的自辩,辩方也能够传召证人,而纳吉是本案首名辩方证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