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今天在下议院提呈2019年宪法修正案,限制首相任期不可超过两届。
这项法案由首相署部长拿督刘伟强于今天在下议院提呈一读,二读阶段则落在明年3月。
根据这项修宪,一旦修宪通过及生效,国家元首必须从国会议员中委任首相,首相人选必须获得大多数议员的支持,以及担任首相不超过两届。
这项修宪旨在取代联邦宪法43项2(a)条款,增加了国会议员受委为国会议员的条件。
“透过这项修正,若一名国会议员担任首相超过两届,就不可受委任为首相。”
- Advertisement -
前任现任首相不受影响
- Advertisement -
首相署部长拿督刘伟强较后在国会走廊召开新闻发布会说明,这项修宪只会在生效及由国家元首委任后才开始落实,前任首相及现任首相则不受影响。
他说,这项修宪旨在限制首相任期。
在媒体以前首相拿督斯里纳吉为例子时,他说,若纳吉再回来,最多也只能担任两届的首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