槟城大桥休旅车坠海案周二续审,南北大道公司巡逻员安华阿都拉曼供证时指出,他无法确定案发当时是否有一辆白色轿车被撞下海,不过他发现,大桥从槟岛往北海方向靠海的围栏上,有长约15公尺被擦撞的痕迹。
控方周二传召3名证人出庭供证,包括死者父亲、女交警及南北大道公司巡逻员;安华是上述案件第4名受传召的证人。
他在主控官尤赛尼副检查司引导下,向法官阿查法力陈述事发当天接获投报后,抵达现场的情形,同时说明本身职责,包括维持交通、使用大道公司提供的手机拍摄车祸现场遭破坏的地方及向警方作出投保。
他从控方提呈的现场照片中指出,在案发现场先发现碰撞痕迹,之后才看到涉祸的丰田威驰及涉祸司机,惟他无法记得有关司机脸孔。
他透露,当时也有一名马来民众告知,有一辆白色轿车被撞下海,惟他无法确定民众的说法;仅从现场擦撞痕迹得知有车祸发生。
死者父亲供证
死者梅匀鉼父亲供证时指出,他是在今年1月20日下午约3时,于家中午睡时接获儿子一群朋友上门通知,并要求他冷静,才告知儿子涉及车祸噩耗。
梅父是案件第3证人,他与太太育有两名儿子,死者是幼子;他最后一次见到儿子是案发前一天,即1月19日下午约5时30分,当时儿子告知他将前往槟岛出席生日会,向他借用白色休旅车。
梅父说,儿子拥有驾照,且经常向他借用有关休旅车;“我在1月21日早上约7时尝试拨打儿子的手机,有响但是没人接听,我太太也有拨打,一样是没人接听。”
梅父指出,休旅车被吊起后,是由儿子同母异父兄长在现场,随同救护车前往诗布朗再也医院办理认尸手续。
他透露,他在1月20日前往警局报案后,警员让他回家等待消息;同时,他与家人从手机视频上得知,出事的车辆的确是他的休旅车;她也从休旅车被吊起来后拍摄的照片中,车镜上贴着的“P”牌贴纸,确认是本身的车子。
辩方律师巴拉米斯瓦兰盘问时指出,若单从照片来看,梅父无法认出涉祸的白色轿车是他的车子;梅父对此表示认同。
死者母亲及兄长也有出席审讯,惟她在梅父回应提问期间忍不住泪洒法庭,随后儿子陪同下走出法庭平复心情。
黄姓女交警为案件第2名证人,她在阿菲卡查卡莉雅副检查司引导供证后,回应辩方律师西尔瓦盘问时表示,她从投报的民众口音上辨认出对方是一名马来人,不过她并没有记录有关民众的个人资料;她事后将车祸通知转告予查案官。
随着3名证人供证完毕,阿查法力择定择定案件明年1月21日及2月10日续审。
被告维迪斯在审讯完毕后,不如以往从法庭正门离开,而是从庭内另一扇门迅速离去,让在庭外等候的媒体扑空。
新闻背景:
现年21岁的被告维迪斯被控于今年1月20日凌晨3时,在槟城大桥驾驶1辆轿车时,从槟岛前往北赖途中,在槟城大桥4.0公里处造成另一辆轿车的司机梅匀鉼(20岁)丧生,触犯陆路交通法令41(1)条文(危险驾驶导致他人死亡)。
在上述条文下,一旦罪成者将面对2年至10年监禁,罚款5000令吉至2万令吉,同时被吊销驾驶执照至少3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