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刑事调查总监胡兹尔莫哈末证实,警方援引刑事法典第504条文,即故意侮辱、蓄意破坏安宁条文调查陈平骨灰运回国事件。
他说,在上述条文下,罪成者可面对最高2年监禁或罚款或两者兼施。
他补充说,警方也援引第505(B)条文,即蓄意导致或可能导致公众恐慌,以及1998年通讯及多媒体法令第233条文(不当使用网络设备或网络服务)调查此案。
“此事可引起不安气氛,因此我们展开调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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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说,警方正调查陈平的骨灰如何入境,通过什么管道进入大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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胡兹尔周三在记者会上表示,武吉安曼正与霹雳州警方合作,鉴定骨灰带回国内的日期和途径。
他表示,警方已知道是谁带回骨灰,因媒体已有相关报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