巫统最高理事拿督洛曼将申请撤销总检察长丹斯里汤米汤姆斯起诉他藐视法庭,所取得的准令。
总检察长兴讼的理由是,洛曼被指威胁一个马来西亚发展公司(1MDB)案审讯的重要证人拿督安哈里。
洛曼的代表律师发法罕今日(22日)在案件管理程序告诉高庭法官柯林,上述申请最迟将在下周五入禀。
代表总检察长的副检察司慕斯达华告诉法庭,控方已在今早将藐视法庭诉讼的修正版申请书,提交给辩方。
柯林择定于12月6日进行案件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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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哈里是前首相拿督斯里纳吉的前特别事务官,作为控方第8名证人的他在1MDB案审讯中指证纳吉。
柯林是在10月22日发出准令予总检察长,以起诉洛曼藐视法庭。
10月10日,总检察长入禀准令申请,以就洛曼在9月25日的两个场合,试图藐视法庭的行为,提出藐视法庭诉讼,并将洛曼列为答辩人。
在申请中,总检察长寻求庭令,以宣判在9月25日犯下藐视法庭行为的答辩人入狱或罚款。
总检察长指出,在上述日期,答辩人在一支视频访问中提到直接或隐意威胁证人安哈里的字眼。
他说,他将在准令申请,以及准令发出后的实质申请阶段,播放上述视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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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说,在同一天,洛曼也针对安哈里的供词,报警举报后者。
他指出,答辩人的目的是要骚扰及恐吓安哈里、其他证人,以及任何有可能在审讯中指证被告的潜在证人。
总检察长说,恐吓证人构成干预司法行政,因此是严重的藐视法庭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