反对党国会议员指出,选举委员会日前提出,政党及候选人必须向警方申请准证,方可进行挨家挨户拜票活动的条例已经违反《选举法令》,他们将入禀法庭挑战这项规定。
国会反对党领袖拿督斯里依斯迈沙比里指出,这项新条例与《1954年选举法令》的多个条文出现矛盾,过去的政府也不曾做出这类要求,因此这是一个没有基础的新规定。
他也抨击,选委会提出的这项新条例限制政党与候选人拜访选民,是在为难候选人。
依斯迈沙比里今日(13日)在一众反对党国会议员的陪同下,召开记者会抨击选委会的这项新条例,并表示会在补选结束后,入禀法庭挑战这项新条例。
他强调,无论国阵在丹绒比艾的补选中胜选与否,他们都会入禀法庭挑战这项条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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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指出,在国阵执政期间,已经废除了很多竞选的繁文缛节,选委会开出的这个条件是在开倒车。
他指,选委会已经沦为政府的工具,选委会应该是独立的组织,应该在选举课题上给予警方建议,而不是相反的听取警方的指示。
另一方面,他指出,巫统丹绒加弄国会议员丹斯里诺奥玛也将在明日提呈动议,要求辩论选委会提出的新条例,而巫统边佳兰国会议员拿督斯里阿莎莉娜也将在明日的部长问答环节,要求部长做出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