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槟岛市议员涉嫌非礼女侍应生案,基于辩方无法成功挑起控方疑点下,推事宣判被告罪成,入狱3年,以及罚款7000令吉,或以1年监禁作为替代,刑期从周二宣判日算起。由于被告已超过50岁,因此不需鞭刑。
此案经过两年多审讯后,周二下判。不过代表律师当庭提出暂缓执行申请,以让被告上诉至高庭,遭控方反对,最终推事批准辩方是项申请,将被告保释金,提高至3万令吉与2个担保人,另外被告需每个月一次前往警局报到。
现年52岁被告,前槟岛市议员柏兰阿南是在2017年7月18日,在非礼罪名下被控上庭,当时他否认有罪获法庭批准以7000令吉,以及一名担保人保外候审。
控状指他于2017年7月6日晚上11时30分,在土库街一间夜店外的停车场,非礼该店一名21岁女侍应,触犯刑事法典第354条文(非礼)。此条文下罪成者,将被判监禁最高10年,或罚款,或鞭刑,或其中两项刑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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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11月29日法庭基于控方表面证据充足下,谕令被告需出庭自辩。
此案承审推事为嘉玛丽亚,主控官为莫哈曼沙菲副检察司,被告代表律师为古纳瑟加兰,S.惹迪古玛,以及黄乐桦。
要求陪伴出外取车 女侍应生:不料遭非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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该名女侍应生早前出庭供证指,事发当天是她首天上班,被告假借要她陪伴出外取车,不料却遭对方强吻胸袭还触摸下体,对方甚至还脱裤手淫,而吓得她惊慌失措与痛哭。
而被告在自辩中表示没有非礼她,这项严重指控是企图要破坏他的名声,与他党的声誉。
事发后女事主找上爱国党青年团团长刘耀辉求助,希望获该党协助。爱国党随后也针对此案召开记者会,交代女事主的求助事项,当时一度引起社会极度关注此事。事发前被告是行动党垄尾区州议员杨顺兴的特别助理,不过已于同年6月30日呈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