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首相拿督斯里纳吉被控挪用SRC国际公司4200万令吉的7项控状表罪成立,巫统森波浪国会议员拿督斯里希山慕丁认为,这不意味着纳吉已经罪名成立,尚得进行其他法律程序。
他今天(12日)在国会走廊受询有关纳吉的案件时强调,一个人在被定罪前皆清白。
他说,纳吉被谕令出庭自辩不意味着他罪名成立,还必须经过其他法庭程序。
他也赞扬纳吉选择在证人栏宣誓自辩,接受控方盘问的做法是正确,可藉此机会让人们知道真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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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天也是丹绒比艾军警提早投票日,曾经担任内政部长的希山慕丁表示,希望军警选民能够做出正确的选择。
针对巫统最高理事拿督洛曼阿当指首相敦马哈迪涉及干预法庭对纳吉的裁决时,希山慕丁不以为然,并指身在政府时也面对这些指控。
“可以回答这些问题的是法官、主控官及相关单位,基本上,我们的司法体系必须捍卫自己的地位、尊严、信誉、廉正及透明,很多时候取决于案件的审讯过程,而不是谁来影响谁,法庭的审讯程序决定法官未来的廉正、透明及信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