选举委员会驳斥报道,否认在丹绒比艾国会议席补选中对政党和候选人有差别待遇。
选委会主席拿督阿兹哈强调,选举执法小组是根据法令,在北干那那巴刹撤下竞选宣传品。
他今天发表文告说,选举执法小组依据1954年选举罪行法令第11(1)(c)条文(竞选品无发行者名字和地址),撤下一幅民政党祝贺屠妖节的横幅、8幅希望联盟横幅和6幅没有说明发行者资料的横幅。
阿兹哈说,选举执法小组是在有关政党代表不反对的情况下,撤下竞选宣传品。
“因此,本月5日报道指选委会不公平的说法并不正确。选委会依据现有法律进行监督和执法行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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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指出,为了确保选举或补选竞选活动符合现有法律,选委会设立选举执法小组协助监督和控制候选人和政党的竞选活动,符合1954年选举罪行法令第27B条文(设立执法小组执法)。
他说,选委会在此次丹绒比艾国席补选中委任了4支选举执法小组,从本月2日提名日开始执法至公布补选成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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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选举罪行法令第27C条文,选举执法小组有一名小组主任、一名警方代表、一名地方政府代表,以及竞选政党或候选人各派一名代表。”
他指出,选举罪行法令第27E条文阐明,选举执法小组的工作包括巡逻及监督候选人活动、撤下违法竞选宣传品、停止违法的致词或演讲活动,以及控制竞选活动。
根据两天前的报道,民政党主席拿督刘华才指出,选委会不允许该党在北干那那巴刹附近和一所清真寺路旁张挂宣传布条,他因此要求选委会公平对待所有政党及候选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