触发香港政府修订《逃犯条例》原因之一、并引起香港与台湾政治风波的台湾杀人案嫌犯陈同佳,早前表示愿意到台湾自首。台湾陆委会周六回应反驳港府周五晚的声明,重申台方已指定单一窗口,陈同佳与家属前往台湾并无障碍,“港方毋须多言,只要付诸行动”。台湾刑事局表示,已接获香港警方联络,并指若有陈同佳的资料会通知台刑事局,准备接人交接等工作。
踏上台资客机即可逮捕
陆委会表示,港府的责任感及陈同佳的真实意愿,是案件的唯一关键。港府声明表示,台方不应该胡乱炒作陈同佳的动机,以及将事件政治化,指他何时赴台是其个人意愿,港府必须尊重亦不能强制,完全不涉政治操作。台湾刑事局表示,香港警务处周五晚9时许,透过通讯软件LINE与刑事局两岸科单位联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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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警方指,陈同佳现为自由人身份,由他决定何时赴台。刑事局表示,希望派出至少3名人员赴港待命,由命案专责官警负责,让台湾作出第一时间反应。
台刑事局估计,台资航空公司客机被视为是台湾管辖权范围,若陈踏上有关客机后可立即逮捕。但陈同佳选搭其他国家的航空公司客机,台方只能派员同舱“戒护”,待客机抵达桃园机场才作出拘捕行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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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湾中华统一促进党总裁张安乐表示,陈同佳杀人应依法处理,不应由政治介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