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为“淡米尔之虎”恐怖组织招募与提供财务支援,警方于周六再捕5人,其中有公司首席执行员及市议员。
全国警察政治部反恐组主任拿督阿育汉副总监指出,5名嫌犯是于周六上午10时至下午5时,分别在马六甲、雪兰莪及槟城落网;目前警方“淡米尔之虎”后续逮捕行动中,共逮捕了12人。
“最新落网的5人,其中有马六甲绿色工艺机构首席执行员、马六甲市政厅市议员、中学老师、保安主管和工厂员工,年龄介于26岁至52岁。”
他指出,警方必须进行突击逮捕,出其不意当场掌握嫌犯们的犯罪证据,这样才会让警方的后续调查工作事半功倍,否则,若以传召录口供方式,相信警方不会获得任何的有力证据。
“当警方人员上门突击逮捕时,才会搜得嫌犯们的真确证据,包括电脑及手机的资料,若没有逮捕行动,警方不能平白无故要查看人们的手机或电脑内的资料,当然,我们在逮捕前,需先监控及调查,不能说捉人就捉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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阿育汉周日在全国警察总部召开的记者会上受询,指警方若掌握嫌犯的犯罪证据,应该将嫌犯们控上法庭,而不是援引《2012年国家安全罪行(特别措施) 法令》逮捕他们,以便扣押相关嫌犯长达28天的问题时,这样回答。
他指出,警方的逮捕行动是根据一定的证据,才会进行的,而后续调查工作也确实需要耗费较长的时间,例如,调查嫌犯的银行户头的来往转账等工作,都是费时的。
他说,警方在逮捕行动中,起获有关“淡米尔之虎”的旗帜、书籍与宣传海报等材料,而起获的证据也证明落网嫌犯曾于去年的“淡米尔之虎勇士日”参与筹办及出席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