联邦土地发展局前主席丹斯里莫哈末依沙面对300万令吉的失信和贪污案今早在吉隆坡高庭开审!
也是森美兰州前州务大臣的莫哈末依沙是于去年12月14日被控上地庭,面对1项失信罪,以及9项收贿逾300万令吉的控状,以批准联土局投资机构(FIC)购置砂拉越古晋的一家酒店。
莫哈末依沙否认有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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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控状指出,依沙身为FIC董事,并被委托管理该公司资金,但他在没有获得联土局董事局成员批准的情况下,批准以1亿6000万令吉购置砂州古晋的独立宫酒店及套房(Merdeka Palace Hotel & Suites),失信FIC委托他管理的资金。
依沙被指于2014年4月29日在位于隆市城中城路(Persiaran KLCC)的联土局大厦50楼犯罪,抵触刑事法典第409条文,罪成可被判监禁最高20年和鞭笞,另加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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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至第十项控状指出,被告通过莫哈末扎西,收取来自Gegasan Abadi产业私人有限公司董事局成员依旺的309万令吉贿金,以作为协助批准购置位于古晋,价值1亿6000万令吉的独立宫酒店及套房的酬劳。
他被指于2014年7月21日至2015年12月11日,在上述大厦的49楼犯罪,抵触2009年大马反贪污委员会法令第16(a)(A)条文,并可在相同法令下的第24(1)条文治罪,一旦罪成,可被判坐牢最高20年,以及罚款不少过贿金的5倍或1万令吉,视何者为高。
此案的审讯日期是10月7、8、9、14、15、16、17、18、21、22、23、24和25日。